支持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在商务区集聚发展,对于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含)或者实现年经济贡献1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自认定年度起,分二年按50%、50%的比例发放开办资助资金。
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总价5%、最高不超过160万元人民币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以不超过1000平方米(含)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标准,按租金的30%给予三年租房补贴。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招商促进平台电话:021-64398555 1358581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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