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
招商服务平台

以都市圈为增长极,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sh001zf阅读(616)

以都市圈为增长极,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9月28日,《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发布,这是全国首个跨区域、协商性的国土空间规划,旨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教授近期撰文《以都市圈为增长极,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出要充分看到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及其辐射范围对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意义,并建议以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高标准建设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形成“一核两带”发展格局。在此登载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陆铭关于长三角一体化与都市圈建设的最新研究,以飨读者。

图片

2022年3月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长三角城市群应起到标杆性的作用。其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抓手就是围绕几个核心大城市,打造现代化都市圈,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一、在集聚中走向平衡的

高质量发展格局

当前中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大小不等的城市群“抱团取暖”的发展格局,在每一个城市群内部,也已经形成了中心城市向外辐射的发展格局。

在长三角群内部,围绕中心城市,也已初步形成了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四大都市圈。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长三角城市群内部出现了人口以上海、南京、杭州和合肥等中心城市及周边地区,以及沿海和沿长江地区集中的态势。

在人口集聚的过程中,不必过于担心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事实上,江苏、浙江、安徽省内均出现了城市间人均GDP差距不断缩小的良好态势,而且不同城市之间呈现出差异化发展的格局。

在新的发展阶段,通过统一市场建设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变得越来越重要。制造业内部,产业的规模化驱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城市群内集聚,同时,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也出现深度融合的趋势。城市群整体的制造业越强,中心城市的服务业在城市群发展中的引领功能越强,中心城市服务业在自身GDP中的比重不断提升。

在上述经济规律驱动下,长三角的不同城市间已经呈现出分工深化、优势互补、梯度发展的格局。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中心城市生产性服务业赋能于自身及其他城市的制造业,且具有发展消费性服务业的强大规模经济,并建设成消费中心城市。苏锡常、浙江沿海都市带、皖江都市带等地理条件较好的城市集聚占地较多的制造业,而外围的皖北、皖南、苏北的发展各具特色的资源产业、旅游、农业等。

二、都市圈建设是长三角一体化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经济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城市群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中心城市及周边的中小城市必然形成一体化程度最强的都市圈,成为生产要素高效集聚的增长极。围绕核心大城市,在半径几十甚至上百公里的范围内,建成网络化的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人口、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由市场力量进行配置,都市圈成为日常“通勤圈”。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中,其中,放在首位的是“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长三角三省一市的人口规模近2.4亿,面积近36万平方公里,人口是日本的两倍,总面积接近日本全国,但平原面积远超日本,还拥有世界上其他城市群难以比拟的长江中下游黄金水道。但客观上来说,长三角城市群的经济与日本还有较大的差距,2021年,长三角三省一市GDP总量为4.14万亿美元,而日本的GDP总量为4.9万亿。面向长远的未来,在长三角城市群如果能够形成两倍于日本的经济总量,将不负引领整个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使命。

无论是国家的发展,还是城市群的发展,都需要形成以大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作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近年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大城市都正在形成与周边中小城市一体化发展的都市圈,合肥在近年来的发展尤其引人瞩目。但如果与日本的都市圈相比,长三角的几大都市圈仍有差距。

日本经济与人口高度集中在东京都市圈、大阪都市圈和名古屋都市圈这三大都市圈。三大都市圈构成4小时经济圈,人口占日本总人口的比例为52.42%。其中,东京都市圈在13000平方公里的面积上集聚了超过3700万的人口,人口占全国的三分之一,2020年GDP总量达15200亿美元,也大约占全日本的三分之一。如果以东京都市圈作为参照,长三角的都市圈发展还远远不够。以上海为例,上海地处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与亚太沿海城市带的交点处,正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上海与紧邻的江浙中小城市形成的潜在都市圈11000平方公里范围内,人口约为3100万。如果将上海和苏州相加,两市的人口总量3764万,GDP总量为1万亿美元,人口多于东京都市圈,但GDP仍只有东京都市圈的三分之二。

省级的行政边界仍然对于一体化发展产生了制约。我们的车流大数据分析显示,从全国平均来看,如果两个城市相距200公里,又不处于同一个省的话,两者之间的货车车流相当于同省内部相距302公里的城市间车流,换句话来说,省级的行政边界大约把城市拉开了100公里的距离。这种省际的边界效应,除了天然的地理与文化阻隔之外,还与跨省的交通连接不够畅通,在生产要素市场上一体化程度不够高有关。

在长三角内部,借助于江苏和安徽两省的合作,“跨界”突破的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也已经推出,上海与周边中小城市形成的上海都市圈也正在建设。但客观上,潜在的上海都市圈跨越了江浙沪三个省级单位的边界,南京都市圈跨越了江苏和安徽边界,覆盖了安徽境内的滁州、马鞍山、芜湖等城市,省际行政边界对都市圈仍有制约作用。相比之下,广州和深圳各自与佛山和东莞所形成的都市圈,却处于同省内部,都市圈一体化程度更高。从现状来看,广州和佛山的人口已经超过2800万,深圳和东莞的人口也超过2800万,而且深、莞两市的面积只有上海的2/3。不仅如此,广、深两市之间正在进一步建设轨道交通的连接线,一体化进程还在加快推进。广佛深莞这个一体化区域的总人口已经超过5600万,接近整个广东省总人口的一半,这个数字还没有包括惠州、珠海、中山等市。相比之下,长三角内的都市圈建设应有紧迫感。

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受限,本身就与省级行政边界的影响有关。一方面,跨行政边界的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仍然不足。例如,东京都市圈轨道网全长超过2750公里,虽然其中地铁仅约300公里,其余大量是城际铁路,但均发挥着一体化通勤的功能。中国的城市化晚于日本,地铁发展更好,上海的轨道交通全网络运营里程831公里,苏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254.2公里,其中包括地上里程。如果再加上上海与毗邻城市之间的铁路里程约676公里,甚至拓展到大都市圈范围约778公里,仍然可以看到,在都市圈可比范围内来看轨道网,上海都市圈还有很大建设空间,其中的建设洼地,就在省际边界的两边。另一方面,在现有的土地规划和管理体制下,每个市级行政单位都各自设定自己的开发强度和开发边界,势必在省际边界处形成发展洼地。事实上,东京都市圈在13000平方公里且大量是山地的情况下,土地开发强度达到33.6%,而上海都市圈范围在可比范围内基本上是平原,土地开发强度低于东京都市圈。

三、都市圈引领的长三角一体化

需要新举措

1.统一规划是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首先,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战略,通过跨行政边界的类政府机构,强化一体化发展的协调机制。在城市群层面,围绕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建立协调机构,从具体项目入手,逐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协调不同省份和城市之间的行动。该机构专门负责跨行政管辖边界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市群内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市场一体化、政策一体化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一体化。在这方面,是有国际经验可循的。例如,从1956年开始,日本政府组建了总理府下属,且由建设大臣领衔的机构——首都整备委员会,来负责首都圈的战略规划、资源协调,以及计划推进。跨边界的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还可借鉴国际上“开放行政边界的产业共治”模式。例如,荷兰与德国边界的合作区,成为了今天众多欧盟国家边界合作区建设的参考。其中最著名的是上莱茵边境合作区,这个德法瑞三国交界,以巴塞尔都市圈作为核心的地带,其最初的合作始于1963年,由企业发起,并在1975年开始组建了国家层面的官方合作平台。跨边界合作区需要多地政府协商出双赢、可持续、促进产业发展的税收分配模式。在丹麦-瑞典生物医药合作区,两国政府经过约十年谈判,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分配模式,促进了生物医药产业迅速发展。

在南京都市圈规划之后,建议加快推进上海都市圈等都市圈规划。上海特别急需加强与昆山、太仓、吴江、嘉兴等邻近中小城市的一体化,加快规划建设日常“通勤圈”意义上的“上海都市圈”,成为已经提出的“1+8”的“上海大都市圈”的核心都市圈。其中,上海如果能够强化与苏州的同城化,应能形成更强大的增长极,更好地发挥对于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甚至全国发展的引领作用。

要充分看到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及其辐射范围对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意义。建议以虹桥交通枢纽为核心,高标准建设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形成“一核两带”发展格局。建议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基础之上,以虹桥交通枢纽为核心,加强沿轨道和公路的开发强度,对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按照相对独立功能的现代化大城市进行建设。提高虹桥空港的亚太国际航线比重,强化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跨国公司总部(特别是亚太总部)经济功能,并加强长三角主要城市高铁站对接虹桥机场的值机功能,更好地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辐射长三角的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优势。

第二,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全面建成以大运力交通为骨干,各种交通方式无缝结合的网络状交通运输体系。在城市群内部推进城际铁路为主的交通网络,改善城际铁路与主要城市市内地铁网络的联通性。此外,加强围绕着中心城市一小时通勤圈的轨道交通建设,特别是要强化跨行政边界的轨交网建设,以大体量、快速度的轨道交通建设提高都市圈外围区域和中心城区之间通勤效率。与此同时,在外围城市和中心城市因地制宜建设便捷的点到门交通基础设施,如外围城市轨道交通周边的停车场、公共交通,都市圈中心城区的公共汽车、小巴、共享汽车和共享自行车(电动车)等,以此作为“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补充,提高出行便捷度。

2. 人口和土地资源的一体化配置是关键

第一,要加快长三角城市群内部流动人口市民化和城市间积分累积互认。国家层面已经提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外来人口的市民化进程。未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需要在三个方面同时发力,促进外来人口的市民化。一是对于长期稳定就业居住的外来人口,确保以实际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年限为主要标准,加快推进市民化进程。二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特大城市之间,率先实现外来人口积分落户同城化累计互认。三是公共服务资源按常住人口进行配置,对暂时未能获得当地户籍的外来人口,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特别是义务教育)均等化。

第二,要增强土地管理的灵活性。在都市圈内进行国土空间统一规划,突破传统的按城市辖区设置开发强度和城市发展边界的模式,使城市土地开发(特别是轨道和公路沿线开发)适应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并进行动态调整。此外,继续完善国务院“下放”永久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的相关实施办法。在建设用地指标可跨地区交易的基础上,不妨以“结对子”的方式,人口流入地调减的农业用地(包括基本农田),在人口流出地通过闲置建设用地复耕的方式有偿调增农业用地。应允许在中心城市及周边地区落户的外来农村户籍人口自愿且有偿地放弃家乡农地和宅基地,并相应增加人口流入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在人口大量流入的都市圈范围内要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民在自愿且有偿的前提下进行宅基地转让,或对已经不作为自住功能的宅基地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入市。通过以上多措并举,加快形成中心城市向外沿轨道和高速公路放射状的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格局。

强化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对外辐射功能,这个新建工程正式开工

sh001zf阅读(556)

近日,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的建成将衔接嘉闵高架及沪嘉高速,有利于疏解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与市中心交通,完善西北区域骨干路网;实现嘉定新城核心区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快速联通;对推动嘉定新城“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规划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详见↓

强化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对外辐射功能,这个新建工程正式开工

工程情况

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新建工程位于嘉定区南翔镇,主线高架沿真南路敷设,全长约1km,西侧三条立交匝道衔接嘉闵高架,东侧4条立交匝道衔接远期抬升后的沪嘉高速,同时实施陈翔路2对平行匝道。

其中主线高架标准段采用钢管桩/钻钻孔、承台、立柱、盖梁、小箱梁、多形式组合梁的桥梁结构断面型式。

施工区域主要位于真南路及嘉闵高架与S5左右两侧,跨越5个路口、4条河道及轨交11号线,场地主要为现状道路、绿化和浜塘。

建设意义

沪嘉高速-嘉闵高架联络线的建成将衔接嘉闵高架及沪嘉高速,有利于疏解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与市中心交通,完善西北区域骨干路网;实现嘉定新城核心区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的快速联通;对推动嘉定新城“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规划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上海虹桥站有个宜兴文旅会客厅,到宜兴旅游度假的窗口

sh001zf阅读(692)

“宜兴的风光比照片上还要美,我们已经在网上定好那边的农家乐了。”9月28日,上海虹桥站的“中国陶都,陶醉中国”宜兴文旅形象展厅人头簇拥。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铁路客运枢纽之一,上海虹桥站候车大厅面积约11340平方米,最高可同时容纳1万人候车,宜兴城市窗口的开设,将宜兴文旅服务信息递送到高铁旅客面前。

上海虹桥站有个宜兴文旅会客厅,到宜兴旅游度假的窗口

随着“十一”黄金周的临近,宜兴旅游市场逐渐火爆。此时,位于上海虹桥站候车大厅的“中国陶都,陶醉中国”宜兴文旅形象展厅也持续发力,为宜兴国庆旅游“锦上添花”。“中国陶都 陶醉中国”宜兴文旅形象展厅由市文体广电与旅游局打造,立足虹桥站的庞大客流量,持续扩大对宜兴文旅资源的宣传,助力“中国陶都”城市品牌的传播。这个展厅自8月1日启幕,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展览,打造了一个“游陶都宜兴,享陶式生活”夏季限定展厅。展厅分为四个主题版块,通过图文、宣传片播放、宣传册发放、主题海报展示、非遗文创陈列等多元化宣传方式,全面展现了宜兴陶器、茶叶、竹海和溶洞四张文化名片。

上海虹桥站有个宜兴文旅会客厅,到宜兴旅游度假的窗口

“前两年我带全家去宜兴旅行过,一家人都特别喜欢宜兴。竹海像绿色的翡翠一样,让人心情舒畅。宜帮菜清爽又鲜美,吃了还想吃。这个国庆我又定了宜兴的农家乐,准备再带家人去宜兴度假。”来自南京的王薇这样告诉记者。像王薇这样被宜兴美景倾倒的旅客还有很多。

上海虹桥站有个宜兴文旅会客厅,到宜兴旅游度假的窗口

在宜兴旅游路线推介环节中,就有旅客边听工作人员的介绍,边浏览着线上的介绍信息,计划着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据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有关负责干部介绍,展厅累计播放宜兴宣传片逾2000小时,发放宜兴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参观、咨询超18万人次,辐射受众200万+。中国新闻网、环球网、国际在线纷纷报道,“中国陶都,陶醉中国”城市品牌日益响亮。

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 开启“五城五区”未来之城新篇章

sh001zf阅读(704)

一朵巨大的银色“四叶草”镶嵌在上海西部版图之上,建筑总规模超150万平方米、铺满整整一平方公里土地的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一个多月后将迎来第五届进博会。“四叶草”所在地——青浦区徐泾镇,也正抓住机遇、借势发展,推动重大战略任务的“种子”结出更多“果实”。
“万里国道第一镇”“会展首位镇”徐泾毗邻虹桥商务区,区域面积38.16平方公里。如今,徐泾镇充分利用战略契机,承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功能,加快地区转型升级,打造“魅力五城”,即服务虹桥、高端商务集聚的创新之城,会展引流、产业特色鲜明的活力之城,舒适宜居、配套服务完善的品质之城,科技赋能、数字建设治理的智慧之城,绿色开放,农商展功能互补的生态之城。
到2025年末,徐泾镇将打造成虹桥发展动力核重要承载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主要功能区、公共服务开放共享活力新区、城市建设治理的创新试验区、城乡协调发展的绿色城区。“宝藏”徐泾,如今正在书写“会展首位镇”发展新篇章。
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打造“虹桥动力核”
作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三大国家战略汇聚地,徐泾镇正聚力打造创新驱动、战略联动的“虹桥动力核”。以进博会举办为契机,徐泾依托国家会展中心带来的人流、商务流、信息流,加强高能级主体的对接与引进。
每年的进博会是进口贸易的重要平台,在徐泾不仅可以“买全球”,更可以“卖全球”。“全球买”只是国际贸易中心的一半功能,为了提升“全球卖”功能,徐泾镇引进了两大平台——“联采项目”和国际公共采购论坛。
中国每年生产出不少好产品,但不少中小企业没有参与国际公共采购的渠道,很多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只能通过第三方中间商才能进入国际市场。如今,这样的局面正慢慢被打破:去年6月,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项目事务署、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上海灿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实施的“联合国/国际组织可持续采购服务、信息分享与能力建设项目”(简称“联采项目”)在徐泾镇启动,将帮助更多中国产品进入联合国的“采购单”。
国际公共采购是一个近10万亿美元的蓝海市场。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关注、重视联合国采购这一国际合作渠道,但往往因为不熟悉联合国采购的规则和流程、无法及时获得采购市场信息、交易配套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而被拒之门外或对其望而却步。针对这些问题,“联采项目”应运而生。
首届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于2020年第三届进博会期间作为配套活动举办。国际公共采购市场规模高达数万亿美元,蕴藏着巨大商机。我国正积极推进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以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公平参与国际政府采购竞争创造条件。财政部希望通过每年举办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的方式,加强与国外采购主体的交流与联系。
徐泾镇聚焦“大商贸、大数字、大健康”三大产业集群,构建承接国家战略的首站要冲。
大商贸方面,在以中昊、森那美、度士、崇定等商贸企业为核心,形成百亿级商贸集群的基础上,引入惠多多、领景实业等涉及钢铁、砂石等大宗贸易企业,培育新的百亿级贸易新平台。大数字方面,作为长三角数字干线的首发站,徐泾镇吸引了零售消费行业SaaS领军企业契胜科技、智慧工程服务龙头企业海诚工程科技、汽车家居电器设计研发头部企业盈趣科技、银科创展、抖音直播平台等一批数字经济企业纷至沓来。大健康方面,在徐泾这块热土上已经初步形成了医械、医药、医美、医院等多层次的大健康应用场景,集聚了麦迪睿等一批医疗器械平台企业,初步形成纵深多样的大健康产业集群。
以大数字产业集群中的上海文化影视科技产业集聚区为例,占地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青浦徐泾镇诸光路288号园区,如今已集聚包括上象娱乐在内的一批影视科技龙头企业集聚。9月2日下午,上海文化影视科技产业集聚区正式在此揭牌成立,将加速布局文化影视科技产业发展新赛道,助力上海加快建设全球影视创制中心。
服务民生,构建开放多元的品质城区
徐泾镇坚持产城深度融合,持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服务能级,构建健康宜居、开放多元的品质城区。
在加快提升城市形象风貌方面,徐泾高标准推进老集镇“城中村”、蟠龙“城中村”改造,提高区域发展承载能力,适时研究和启动下一轮“城中村”地块改造。
目前,徐泾老集镇和蟠龙两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正稳步推进施工建设。作为全市首个实现100%原址安置的“城中村”改造案例,徐泾老集镇“城中村”改造范围东至沈海高速、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明珠路、北至盈港东路,采用原拆原建的方式,在老集镇“城中村”地块上建设16栋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同时,该区域内还设计有150亩公共绿地空间,并通过骑龙港、徐泾港水系治理,充分释放滨河休闲空间,致力为居民打造一个“水景公园”般的美好家园。
蟠龙“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预计明年下半年竣工验收。通过“城中村”改造,蟠龙地区脏乱差的城市旧貌将换新颜。同时,徐泾镇尽可能挖掘发扬蟠龙地区原有历史文化,在保护、修缮程家祠堂、凤来桥、香花桥等原有历史文物的基础上,“古为今用”,仿照旧时风貌打造商业片区,传承城市记忆。
今年,徐泾镇积极打造新型人才社区,加强大型企业职工居住需求与农民自建房出租供给的匹配,鼓励村居与所在地重点企业、商业楼宇合作,引导居民通过环境卫生设施改造、向中高端租赁市场转变,进一步拓展产业服务、人才公寓等空间,提升租赁服务能级。目前,西郊家园人才社区样板房已完成建设,清新简约的时尚软装、一应俱全的家电配套、舒适多样的房型设计,不仅为当地大型企业人才提供“拎包入住”的快捷和便利,也让百姓自建房的租赁市场更为安全有序。
“目前,样板间已经有多套租赁出去。下阶段,针对出租房完成装修后,房屋出租前需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房屋登记、备案,签署承诺书并进行出租屋人员信息登记,逐步规范西郊家园房屋租赁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降低人口密度、提升居住品质、创新房屋租赁经营管理模式,努力建设成为宜居的幸福园、温暖家。”相关负责人表示。
养老方面,徐泾大力发展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人助餐点等社区互助综合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打造高质量健康养老服务名片。
为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助餐服务需求,徐泾镇在北大居开设老乐惠社区长者食堂的基础上,今年又重点推出了一批标准化的老年助餐点,截至目前,徐安二居、徐泾居委、仁恒西郊的助餐点已陆续投入运营,同时计划年底前在全镇范围内设置点位30余个,以满足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的助餐需求。
塑造绿色生态,让生活环境更宜居
近年来,徐泾镇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全镇水域生态环境治理纳入整体规划,落实到社会治理、创文创卫的具体实践中,努力打造“水面清、水流畅、水质好、水岸美”的水域新形象,有效改善了人居和生态环境。
徐泾镇在服务保障进博会的同时,全力推进生态治理。在小流域建设过程中,大力推进水岸同治,复苏河湖生态。通过拆除违章建筑、集中土地征收和减量化等措施,区域环境面貌显著提升。位于国家会展中心附近的龙联汽配城腾退工作完成后,徐泾镇在腾退地块和崧泽高架间新开河道,沟通小涞港与泾北河。新开河道长度400米,宽度30米,河道两岸新建防汛通道及绿化。此外,徐泾镇还通过控源截污、活水畅流、生态修复等水生态环境优化保护措施,让小涞港重现了“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江南水韵,2018年,小涞港获评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
通过拆违、腾退及河道生态治理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式,徐泾镇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如今的泾北河、小涞港、蟠龙港等区域性河道,呈现出“水清岸洁景美”的面貌,也为周边的居民休憩、观光提供了去处。
在塑造绿色宜居生态空间方面,徐泾镇沿淀浦河、蟠龙港、崧泽大道等主要水系与道路规划16公里绿道,构建连贯成网络的水绿公共空间,打造沿滨水空间设置的绿色慢行步道,将城镇公共活动与公共交通站点互相关联,形成更为安全、高效、舒适的慢行交通网络,并结合健身步道和健身设施,形成公共活动的联系纽带。
徐泾致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围绕“蓝网绿脉”布局,释放滨河空间,在居民区布点建设若干个公园绿地、口袋公园,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20.9%,面积859公顷。近期,全镇第一个大型开放休闲林地——泗沙林地公园将对外开放,总林地面积约57亩,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了一个健身、游玩、休憩的好去处。
徐泾镇坚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并重,细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河道整治、雨污分流改造、公共绿地新增、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到2025年,徐泾镇陆域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1%以上,主要河道水质断面优于Ⅳ类(含Ⅳ类)比例将达100%,生态环境改善取得积极成效。
党建聚力,“5HUI”实事项目提升获得感
徐泾镇积极探索实践党群融合的新思路,精心打造了“泾彩·5HUI”党建品牌,通过党群体系功能的深度融合激发基层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
“四方四时”区域化党建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工作融合的创新实践。徐泾镇根据区委组织部“四方四时”区域化党建的工作要求,精心打造“泾彩·5HUI”实事项目,即泾彩·党建荟,泾彩·乐享会,泾彩·群英绘,泾彩·先锋汇,泾彩·政务惠,切实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功能建设,以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办的工作模式,推进资源下沉,落实项目清单,有效满足了社区居民就近享受优质、便捷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
泾彩·党建荟,将不断优化党建工作体系,依托社区党校、党群服务阵地、幸福社区等,积极开展各类党员教育和特色党建活动。泾彩·乐享会,将坚持文化为民、文化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泾彩·先锋汇,将充分发挥“微笑四叶草”品牌效用,带动志愿服务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打造具有徐泾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泾彩·群英绘,将积极推动群团及人才工作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巾帼力量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泾彩·政务惠,将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契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构建质量更好、标准更高、效率更快、人民群众更满意的政务服务体系。
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徐泾镇党委紧紧围绕“创新治理体制、创新工作布局、创新治理方式”三大板块,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贯穿社会治理、保障社会治理,牢牢把握“三个度”,全面发动市域社会治理“红色引擎”,积极打造与长三角一体化相匹配的社会治理“徐泾模式”。
首先,一以贯之抓落实,增强工作“自觉度”。徐泾镇党委通过培训、调研、督导等形式,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入脑入心,融入日常工作,使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自觉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条主线来开展工作。其次,一以贯之抓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徐泾镇党委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全面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宣传活动。最后,一以贯之办实事,提升人民“满意度”。徐泾镇党委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根本目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以最大努力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促进市域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建设委员会”建设、“社区中心”试点建设、“房管家联盟”平台等,都以解难题、办实事提升了群众幸福感。

“虹桥上城”项目荣获市级创新大赛一等奖!

sh001zf阅读(483)

长宁区重点工程临空12号地块国际商务花园四期——虹桥上城项目,近日荣获“上海市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创新大赛项目案例奖(房建类)”一等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虹桥上城”项目荣获市级创新大赛一等奖!

虹桥上城项目的BIM技术应用特色是将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与方以及各项相关信息数据集纳在同一平台上,作为基础的管理三维建筑模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从而实现建筑业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

“虹桥上城”项目荣获市级创新大赛一等奖!

临空12号地块国际商务花园四期——虹桥上城项目位于长宁区西侧,项目位置临近上海重要交通枢纽上海虹桥机场与上海虹桥火车站。

“虹桥上城”项目荣获市级创新大赛一等奖!

项目总建筑面积449033.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9210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6923.7平方米,项目整体把运动、科技、智能、互动等理念融入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运营,围绕绿色、节能、环保等理念,重点打造人工智能、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为主的总部经济,是集合办公、研发、体育休闲、商业配套为一体的创新空间,同时也是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的重点开发项目,结合区域位置打造长宁新门户形象,创立科技前沿新阵地。
本次在工程建设中,虹桥上城项目充分将BIM技术应用在项目幕墙设计、工程节能设计应用、机电的正向设计以及施工模拟应用四个部分。

“虹桥上城”项目荣获市级创新大赛一等奖!

虹桥上城项目以“运动”和“高效”为设计亮点,外形模拟了高速列车的形态,外围连续的立面是与城市快速道路呼应,体现车行状态下建筑与城市的关系。而对于项目临高架一侧的立面处理,是方案外观设计的重点、难点。因此,项目团队前期利用参数化技术手段,尝试了多种不同风格与韵律感的立面方案进行对比,对最终方案的选定和整体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

“虹桥上城”项目荣获市级创新大赛一等奖!

BIM技术在空间异形折面的“菠萝面”幕墙上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令幕墙构体复杂的体系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工程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在模拟主立面上不同倾角的遮阳效果上也使设计方案更趋于合理。

除此之外,通过BIM技术的应用,虹城上城项目这样一个大型办公建筑,办公区域的净高度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与此同时,项目在施工各阶段的场地地形、周边环境、施工区域、临时道路、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等都得到了规划布置和分析优化,实现了施工场地布置科学合理化管理;通过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可视化和信息化管理,有效掌握施工进度和节奏,也实现了项目的精细化管理。

截至目前,临空12号地块——虹桥上城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地下结构施工,力争年内完成A1、A2区地下结构施工,为明年进行地上结构施工及B区基坑开挖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据了解,项目将于2023年6月完成建筑结构封顶,2024年年底全面竣工交付。

汽车模具研发总部落地北虹桥!

sh001zf阅读(651)

日前,位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嘉定片区的北虹桥JDP0-1002、JDP0-1003单元84-01D地块成功出让,上海华庄模具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未来将建设华庄模具研发总部。

汽车模具研发总部落地北虹桥!

该地块东至地块边界,南至地块边界,西至地块边界,北至鹤友路,项目占地面积约15.4亩,土地性质为研发用地,拟建建筑面积20533平方米,容积率2.0。

汽车模具研发总部落地北虹桥!

项目定位为集汽车配件与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集团办公总部、销售中心、物料与设备采购中心等功能为一体的华庄模具研发总部。项目投资方为上海华庄模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白车身大型冲压、焊接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以及汽车模具、检具的重研发、强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外著名汽车公司的零部件供应商。

项目开工后预计24个月内竣工,30个月内投产,建成后年产值将达6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入驻虹桥前湾

sh001zf阅读(602)

虹桥前湾地区,位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闵行片区,面积30平方公里,处于苏州河前端,是苏州河进入上海主城区第一个集中建设区域。虹桥前湾地区将建设面向国际国内的世界级“会客厅”,引领高品质生活的人民城市样板区,服务长三角和全国发展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中国工商银行入驻虹桥前湾

【服务前湾的金融机构】

作为商务区内第一家以商务区命名的商业银行一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虹桥商务区支行高度重视区域经济建设发展,深刻领会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率先在虹桥前湾地区设立金融旗舰服务网点。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虹桥前湾支行开业,不仅是虹桥前湾地区首家落地的商业银行,还是目前该区域内首家且唯一一家以虹桥前湾命名的商业银行。

【服务民生的金融窗口】

虹桥前湾支行的设立为附近居民和商户提供了便利,迈入网点,智能服务区、人工服务区、沙龙服务区,存贷业务、结算业务、国际业务等服务一应俱全,满足不同客户的多维度金融需求。

中国工商银行入驻虹桥前湾

【服务企业的综合银行】

以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为起点,虹桥前湾支行积极打造“工行驿站+产业服务金融平台”生态场景,围绕生物医药、活力文娱、数字经济三大产业集群,为区域内和周边企业定制一体化金融服务方案。

中国工商银行入驻虹桥前湾

【服务进博的核心网点】

作为毗邻国家会展中心的营业网点,虹桥前湾支行是服务进博的核心网点。对于即将举办的第五届进博会,网点已经做好充分准备。网点将积极为来自五湖四海的参展商和旅客提供服务,通过进博路线指引、宣传引导、咨询讲解、双语翻译等方式,全力护航进博,传递工行温度。

《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全文公布

sh001zf阅读(557)

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

(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推进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协同国家有关部门坚持高起点筹展、高标准组展、高质量办展,加强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进口博览会全球影响力,推进进口博览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

本市发挥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的四大平台作用,赋能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放大综合效应,推动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与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的部市合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促进进口博览会招商招展,推动政策创新推广,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深化共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等。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服务办好进口博览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市服务办好进口博览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做好进口博览会相关工作。

青浦、闵行、嘉定、长宁等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健全本区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工作机制,做好本区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第五条  市商务部门承担本市服务办好进口博览会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职能,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进口博览会的各项阶段性工作和措施。

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绿化市容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服务办好进口博览会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区两级财政根据服务办好进口博览会的需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安排相关经费予以保障。

各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安排相关经费用于支持放大进口博览会综合效应。

第七条  本市按照国家部署,加强与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有关省、市合作联动,完善进口博览会跨区域协同服务保障机制,做好安保、口岸通关、环保、交通等服务保障工作。

本市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在经济、贸易、人文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增强进口博览会开放联动效应。

第八条  本市对于在服务办好进口博览会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支持办展办会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明确的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聚焦重点领域,做好先进技术和产业的招展;支持本市企业、机构与承办单位开展合作招商办展,优化展商、展品结构。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对接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推广进口博览会;加强与境内外商会、行业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协作,吸引境外企业、机构等参加进口博览会。

第十条  市商务部门牵头做好本市采购商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自任务分工,做好相关行业、区域的采购商组织、采购对接等工作,提升专业采购商比例。

第十一条  市商务部门应当支持承办单位做好展位布展规划工作。参展单位应当根据布展规划布置展位,展位布置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等规定。

为进口博览会提供展位搭建、设计等服务的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条件,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协同做好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组织工作,发挥智库、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各界力量,围绕全球开放前沿热点,开展虹桥国际经济论坛主题、议题设计,推动全球政、商、学界对话,将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打造成为国际一流高层次经济论坛。

本市根据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总体工作安排,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论坛的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本市实际需要,组织筹办相关分论坛。

第十三条  本市支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在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开展政策解读、对接签约、投资促进等各类配套活动。

本市支持举办国别(地区)城市推介会、商品周、文化周、文化集市和各类场外延展、品牌推介活动等,鼓励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等在进口博览会展示推介。

本市鼓励国际友好城市在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开展商品、文化、品牌等推介活动。

第十四条  本市践行绿色低碳理念,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的原则,支持承办单位绿色办展,探索碳减排路径,推动进口博览会实现碳中和。

鼓励进口博览会参展单位、服务单位使用节能降耗器材设备、绿色原材料和低碳环保技术等,促进会展设备、设施循环利用。

第十五条  本市推进数字化赋能进口博览会,支持承办单位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参展、参会的便利性和体验度。

本市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做好场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进口博览会网络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运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六条  本市围绕进口博览会主题,利用新闻发布会、宣传片等形式宣传进口博览会,为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对进口博览会的宣传推广。

第三章  服务与保障

第十七条  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对受邀参加进口博览会的境外展客商等人员,在来华邀请、出入境边防检查和停居留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化服务;对载运进口博览会展览品的船舶等交通工具,在进出口岸、交通组织、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化服务。

第十八条  本市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志愿者为进口博览会提供现场咨询、参观指引、翻译等志愿服务。

本市有关部门应当做好进口博览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嘉许等工作,依法保障志愿者权益。

第十九条  本市应当优化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的交通布局,鼓励集约出行和公交优先,为进口博览会参展、参会人员提供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交通出行服务。

市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制定进口博览会场馆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及时发布进口博览会交通信息和指引,做好大客流、大车流等应对预案。

市交通部门应当加强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进口博览会场馆和周边停车场(库)及相关设施统筹利用。进口博览会场馆周边停车场(库)在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应当按照交通部门要求向公众开放。

第二十条  市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制定进口博览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电信运营企业提升进口博览会场馆、重要活动举办场地等的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保障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相关通信网络稳定畅通。

第二十一条  市经济信息化、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应当指导电力、水务、燃气等运营单位会同承办单位,制定进口博览会供电、供水、供气方案,保障电力、水、燃气有效供应和设施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  本市建立进口博览会公共卫生资源有效配置工作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区卫生健康部门在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安排定点医院,并在进口博览会场馆内设置临时医疗点,做好进口博览会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单位落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措施,做好进口博览会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

第二十四条  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单位,制定进口博览会市容环境服务保障方案,开展市容环境巡查督办,实施精细化治理,打造进口博览会标志性城市景观。

进口博览会场馆周边重点区域应当参照绿化市容环卫作业养护定额标准,实施一体化、常态化作业模式。

第二十五条  市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保方案,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精准研判、快速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紧急事件,确保进口博览会各项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建立无线电安全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保障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需求和重要活动无线电安全,防范重大无线电有害干扰。

市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应当与承办单位加强配合,保障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进口博览会场馆、重要活动举办场地相关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和数据安全。

第二十六条  应急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市场监管、通信管理、消防救援、海事等部门和机构应当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本市突发安全事故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商务、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博览会布展、撤展的安全指导和监督,做好进口博览会场馆及周边区域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电力等部门建立消防安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进口博览会场馆、重要活动举办场地等消防安全的指导和应急保障。

第二十七条  本市加强进口博览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全球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在进口博览会首发、首展。

市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在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驻,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投诉受理、案件处置、有关展出证明办理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市建立进口博览会商事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市高级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有关仲裁机构在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驻,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纠纷处理等服务。

第二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在进口博览会期间,可以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实施时间、内容和范围等。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住宿、交通、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指导和监管,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  市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绿化市容等部门和相关区应当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平台,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推动进口博览会相关区域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章  综合效应

第三十一条  本市发挥进口博览会贸易促进作用,加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更多进口博览会展品进入国内市场;培育相关专业贸易平台、国别(地区)商品中心,开展常态化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发挥其促进进口、提升消费、服务产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市鼓励具有国内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的贸易主体和贸易型总部集聚,支持进口博览会参展单位在本市设立贸易机构。

第三十二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发挥进口博览会投资促进平台作用,开展城市推介、投资对接等活动,推动投资促进活动与进口博览会协调联动。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接进口博览会参展单位、境外经贸团组,实施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引进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

第三十三条  本市依托进口博览会国际采购平台,聚焦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推进关键装备、零部件和高价值专利技术进口,加强生产制造、技术创新等合作交流,推动与国内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升级发展。

第三十四条  本市支持参加进口博览会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和在进口博览会进行全球首发、首展的新品进入国内市场,发展智慧零售、跨界零售、绿色零售等新业态,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第三十五条  以展览品贸易方式进口的进口博览会展品在展后可以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予以核销并转为保税货物,符合条件的商品可以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加强展会资源共享,推动进口博览会与商贸、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发展的联动。

第三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进口博览会,提升本市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市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会展业专项政策措施,吸引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重要展会、高层次、紧缺会展人才等在本市集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业市场主体,积极发展绿色会展、智慧会展,完善会展业标准化体系,推进上海国际会展之都建设。

第三十八条  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及相关区应当发挥进口博览会承载功能,加快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进出口商品集散地等贸易载体建设,加强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平台建设,提升虹桥国际会展产业园能级,提高在国际贸易、要素配置、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承接和放大进口博览会综合效应,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增强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枢纽功能。

第三十九条  本市发挥进口博览会开放窗口、门户联通功能,为长三角地区对接国际市场提供渠道和服务。

本市加强区域合作,共同策划开展贸易投资配套活动,按照国家部署,复制、推广进口博览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贸易结构优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市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总体部署,对标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推动更高水平国际合作,助力构建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全文来了

sh001zf阅读(578)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现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fgwlfec@126.com

(三)传    真:63586583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关于《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立法背景

2021年2月,国务院批复《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虹桥商务区升级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商务区),并作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核心承载区承担新的发展重任和使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开放合作,打造一流的国际化中央商务区,有必要制定促进商务区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二、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九章七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优化商务区管理体制设计,促进“一核两带”协同发展

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形成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推进商务区建设与发展,所在地区政府按职责推进相关工作的管理体制。优化商务区管委会职责和工作机制,明确商务区应当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助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中积极发挥作用。(第四条至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二)高标准编制区域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项目

明确商务区规划管理工作体制,市规资部门、商务区管委会和商务区所在地区政府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商务区国土空间规划、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报批工作。加强统计工作合作,探索保税监管。(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

(三)发展商旅会展等高端商务服务业,打造总部经济新高地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做好进博会相关工作,鼓励现代服务业集聚。此外,还对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商务区设立投资性公司,推动商务区集聚创新型研发中心等内容作了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

(四)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建设开放共享的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打造商务区全球数字贸易港,建设以商务区为主体的数字贸易跨境服务集聚区。持续发挥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设立“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发布“虹桥开放指数”。(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九条)

(五)强化交通枢纽功能,打造联通国际国内综合交通新门户

优化虹桥国际机场航运功能,拓展精品航线,加强与周边机场协作,推进多式联运服务发展。发展航空服务业,加快建设跨区域轨道交通网。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实现交通方式、应用场景、交通管理全过程数字化转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六条)

(六)推进产城融合,建设高品质国际化新城区

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鼓励企业在商务区设立中高端消费品发布展示中心,打造联系亚太、面向世界、辐射国内的重要商贸流通中心。提供优质社会公共服务,打造“智慧虹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四条)

(七)强化服务与保障,助力建设人才高地

加强用地支持、资金扶持,打造人才高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商务区在创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先行先试。为境外人才居留、执业、子女教育,以及国内优秀人才引进等提供政策支持。(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八)开展探索创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章:依托商务区推动长三角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等事项领域的公共服务共享;建立“一核两带”规划编制的会商机制;设立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投资基金;建设长三角区域城市展示中心,协调长三角各城市共同打造“虹桥国际会客厅”。(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八条)

三、征求意见重点

1、对进一步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综合交通枢纽”三大功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进一步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3、其他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保障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根据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促进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以下简称商务区)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功能定位)

商务区立足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等功能,成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引领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动力源、落实国家战略的核心承载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标志性区域。

第四条(政府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务区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商务区的建设与发展。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进商务区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综合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投资等工作以及商务区作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一核”与南北两个拓展带的联动发展。

市商务部门负责对商务区的会展经济和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的协调指导,推动区域开放型经济能级提升。

市规划资源部门负责商务区的有关规划和土地管理等工作,统筹空间布局和设施共享利用。

市交通部门负责对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管理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商务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商务区的相关管理和服务。

闵行区、长宁区、青浦区、嘉定区(以下统称四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总体方案》、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各自职责,推进本辖区内商务区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管委会职责)

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区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统筹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及四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商务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商务区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

(二)参与编制商务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地实施,组织编制商务区内的专项规划;

(三)编制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目录,统筹指导商务区内产业布局和功能培育;

(四)统筹推进投资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人才高地建设等工作;

(五)统筹商务区开发建设计划,拟定商务区土地储备计划,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六)建立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七)建立并完善跨区域统计工作机制;

(八)推进政策制度创新与实施;

(九)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十)统筹协调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内交通设施管理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集散和转换;

(十一)统筹安排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

(十二)指导协调四区人民政府履行商务区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责,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十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管委会工作机制)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牵头组织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及四区人民政府沟通重要情况,协调重大问题,明确相关措施与各方责任。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四区人民政府负责商务区工作机构的指导。相关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向商务区管委会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商务区管委会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四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和改革创新等情况进行评估。

第七条(制度创新)

本市根据国家授权和商务区发展需要,开展重点领域开放的先行先试,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吸引商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集聚,在数字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探索扩大开放措施,打造全方位开放的前沿窗口。

本市需要先行试点的重大改革举措,商务区具备条件的,应当优先试点。

第八条(财政保障)

本市建立促进商务区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

四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商务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应的财政资金保障。

第九条(智力支撑)

商务区管委会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加强与国际、国家和本市相关智库、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为促进商务区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第十条(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关系)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以商务区为核心,将江苏省和浙江省省际毗邻区连点成线,形成北向拓展带和南向拓展带,实现“一核两带”的发展格局。

本市推动实现“一核两带”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市场准入统一等方面的协同推进,形成跨区域协作新格局。

第十一条(助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

本市加大商务区与长三角其他区域的协同联动力度,推动长三角产业联动、企业互动、资源流动,努力成为长三角区域畅通国内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节点。

第二章  区域规划与布局

第十二条(规划目标)

编制商务区相关规划,应当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实现高端商务、会展与交通功能深度融合,打造主导产业集聚辐射、全球资源要素集散、新型商业模式集聚、基础设施联通高效、公共服务品质卓越、人文生态丰富多样的世界一流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力争成为世界著名的国际开放枢纽标志性区域。

第十三条(发展规划)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会同四区人民政府统筹编制商务区五年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市规划资源部门、商务区管委会应当会同四区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编制商务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

商务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单元规划,由市规划资源部门会同商务区管委会、相关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四区人民政府,组织推进生态空间、综合交通、城市风貌、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编制。

商务区内的民用机场、铁路、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第十五条(产业发展规划)

商务区管委会会同市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及四区人民政府围绕创新型产业,打造高能级总部经济、高端化服务经济、高流量贸易经济、高溢出会展经济,结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和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布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并适时予以修订。

商务区管委会统一协调制定商务区产业政策和招商政策,推动商务区内各区域间的差异化协调发展。

第十六条(规划实施)

商务区管委会会同四区人民政府编制商务区区域内土地年度储备、土地出让、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重大项目实施等计划,经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市、区相关部门推进实施项目的依据。

第十七条(虹桥标准)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按照智慧虹桥、绿色低碳、产城融合、风貌品质等要求,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建设和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跨行政区域统计)

本市在商务区建立跨行政区域统计机制,围绕大交通、大商务、大会展功能,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核心发展指标,建立符合国际中央商务区定位的统计指标体系。

第十九条(保税监管)

本市支持商务区内的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进一步发挥保税物流仓储功能,探索设立与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相适应的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第三章  国际化商务服务

第二十条(商务服务定位)

本市依托商务区,集聚总部经济、会展经济、创新经济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会展、商旅、金融、信息咨询等领域的商务服务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第二十一条(打造总部经济新高地)

本市支持商务区吸引培育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总部,实施更有吸引力的开放政策,完善国际化的专业服务,不断提升总部经济能级,打造高水平的总部经济集聚区。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并适用本市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十二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本市鼓励各类投资者在商务区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支持其集聚业务、拓展功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依法享受资金管理、贸易物流、物品通关、数据流动、人才引进、人员出入境等便利化措施。

支持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鼓励跨国公司在商务区设立全球或者区域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十三条(贸易型总部)

本市支持高能级贸易主体在商务区设立贸易型总部,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高资金运作能力,提升贸易规模,创新贸易模式。

第二十四条(央企和民企总部)

本市支持中央企业在商务区设立总部或者功能性总部、研发类平台和创新联合体。

本市支持开展跨国投资、融资的国内民营企业在商务区申请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拓展研发、销售、物流、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商务区管委会建立商务区民营企业总部培育名录,支持企业在商务区集聚业务、拓展功能,提升成为民营企业总部。

第二十五条(服务进口博览会)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推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招展、招商以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筹办等工作,充分发挥进口博览会的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平台作用。

第二十六条(国际会展之都重要承载区)

本市依托商务区发展会展经济,集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会展和活动,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国际品牌展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做大会展经济规模,打造国际会展之都重要承载区。

商务区应当创新会展服务模式,提升在会展技术、专业人才、服务能力、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国际竞争力。

本市支持商务区建立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国际会展活动引进、申办联动机制。

第二十七条(会展与产业联动)

本市推动会展和产业联动,聚焦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促进贸易对接、项目对接、产业对接。

商务区应当促进展会流量转化为区域消费增量、贸易增量和产业增量,提升区域能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商务区可以制定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会展举办单位、会展服务单位、会展项目以及展会人才给予定向扶持。

第二十八条(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鼓励具有国际服务功能的会计、法律、设计、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商务区,强化专业服务业对会展、商贸、航空、金融、医疗健康等产业的支撑功能,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鼓励、吸引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的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商务区设立分支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

第二十九条(投资性机构)

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商务区设立投资性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投资性公司给予金融、人才、通关等方面便利。

支持优质投资性机构进驻商务区。商务区管委会应当为商务区内的投资性机构提供服务,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风险管控。

第三十条(研发中心)

本市推动商务区集聚创新型研发中心。

本市支持跨国公司、国内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在商务区设立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国际化的研发中心。

本市引导研发中心成果的转化应用优先向“两带”以及长三角其他区域转化。

第四章  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第三十一条(国际贸易平台定位)

本市依托商务区拓展贸易功能内涵,创新发展新型国际贸易,集聚高能级贸易平台和主体,促进金融与贸易深度融合,强化国际贸易产业支撑,构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

第三十二条(数字贸易)

打造商务区全球数字贸易港,积极对接电子商务新模式、新规则、新标准,推动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的行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等特色数字贸易。着力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加快建设以商务区为主体的数字贸易跨境服务集聚区,促进贸易监管数字化转型、便利化发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商务区内探索制定低风险跨境流动数据目录,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第三十三条(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

推动进口博览会期间的展品税收支持、通关监管、资金结算、投资便利、人员出入境等政策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畅通完善进博商品的集散链路,形成辐射亚太的进出口商品集散地,持续发挥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

第三十四条(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本市推动建设商务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进贸易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实现进口贸易要素交互融通,优化功能布局,健全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

第三十五条(服务“一带一路”)

商务区设立“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包括信息资讯、融资平台、专业服务、项目投资、人才服务和风险防范等在内的多方位、综合性服务。

商务区应当推动建设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专业贸易平台和国别商品交易中心。

第三十六条(多元贸易平台建设)

本市支持功能性平台落户商务区,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开放性的功能性平台体系,为促进商务区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本市优化提升虹桥海外贸易中心的服务功能,集聚与国际贸易促进相关的社会组织,提供高水平国际贸易服务。

本市在商务区打造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发挥其保税货物展示、价格形成、信息发布、保税物流等功能。

第三十七条(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

本市加强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发展医疗服务贸易,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公立医院参与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

本市支持商务区引进境内外先进医疗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入境监管、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上市,创建先进技术临床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生命大健康产业集聚区。

本市加强商务区内的医疗机构建设,给予医疗服务准入、医保定点等支持。对商务区内的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国家规定对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给予支持。对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研制、使用国内尚无同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给予支持。鼓励商务区内的医疗机构探索跨境跨区域医疗合作,依法引进医疗技术和药品、器械。

商务区管委会可以制定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八条(金融与贸易融合)

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法合规开立自由贸易帐户,开展转口贸易、离岸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国际贸易,有关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等跨境金融服务便利。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商务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等服务。支持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

本市在商务区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可以凭专门凭证直接在本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

根据国家规定,实施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措施,商务区内商业银行在充分了解客户和业务并开展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三十九条(发布“虹桥开放指数”)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定期发布反映贸易金融便利化程度、区域贸易活跃度、会展活动影响力等的“虹桥开放指数”报告。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虹桥开放指数”收集、统计、分析等相关制度,发挥“虹桥开放指数”在促进商务区发展中的作用。

第五章  综合交通枢纽

第四十条(综合交通枢纽定位)

本市全面强化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核心功能,提升上海国际航空枢纽核心地位。建立虹桥国际机场连通浦东国际机场和长三角全域的轨道交通体系,完善国际航空运输协作机制,打造服务长三角、联通国际的畅通便捷综合交通门户。

第四十一条(综合交通规划)

本市深化商务区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支持区内区区对接道路建设,完善区内道路交通体系,打造衔接轨交、扩大覆盖、联系周边的骨干公交,加强商务区与周边区域的公共交通联系。

第四十二条(国际航空运输服务)

优化拓展虹桥国际机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促进优化联通国际主要航空枢纽的精品航线。

加强与周边机场协作,加大信息共享、运营管理、航班备降、应急救援等方面合作力度,推进多式联运服务发展,强化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国际服务功能支撑。

第四十三条(航空服务业)

本市推动虹桥国际机场获得空运整车进口口岸资质。根据国家主管部门授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保税维修和飞机融资租赁业务。

依托商务区发展航空服务业及其配套产业,推进航空服务业重点企业特殊监管方式创新,建设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和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

第四十四条(跨区域轨道交通网)

本市交通部门应当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以及长三角地区交通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铁路虹桥站的对外辐射和集散能力,健全与长三角主要城市之间的轨道交通网络,完善跨区域轨道交通规划协同、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促进长三角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

第四十五条(智能交通建设)

本市积极推进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的智能交通建设,实现全出行方式、全应用场景、全管理过程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构筑数智交通生态体系。

第四十六条(交通设施运营管理)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会同市交通部门组织协调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内交通设施管理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衔接、集散和转换。

虹桥枢纽交通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技术规范、规程等对交通设施进行运行维护。

商务区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由市、区两级管养,市交通部门会同商务区管委会做好协调监督工作。

第六章  产城融合

第四十七条(新城区功能定位)

商务区推进产城融合,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质高效的商务配套和生活服务体系,巩固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基础,打造成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便利完善、生态空间舒适宜人的国际化新城区。

第四十八条(产城融合)

商务区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依托高品质社区、高水平文化设施和城市公园,营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生活环境,打造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支持商务区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第四十九条(国际化购物消费新地标)

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和虹桥副中心为依托,打造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高品质消费新地标。

鼓励企业在商务区设立中高端消费品发布展示中心,发展智慧零售、跨界零售、绿色零售等新业态,发挥“大交通、大商务、大会展”的区域优势,服务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联系亚太、面向世界、辐射国内的重要商贸流通中心。

第五十条(社会公共服务和文体活动)

商务区应当提供高效、便民、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商务区内的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社会基本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等社会公共事务实行属地管理,商务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协调与监督。

本市在商务区内加快布局重大文化体育项目,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和体育活动,提升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

第五十一条(城市管理精细化)

商务区管委会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四区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

商务区管委会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以及四区人民政府制定商务区内道路、绿化、市容环卫、河道水系、工程设施、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等方面事项的建设与管理标准,建立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加快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实施综合养护一体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第五十二条(新型监管方式)

商务区应当推动高端商务、会展、交通功能深度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五十三条(数字化基础建设)

商务区依托“一网通办”服务和“一网统管”功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加强一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一代通信技术推广应用,在商务贸易、交通组织、城市运行、产业发展等方面,以数字底座、赋能平台、数字经济等为抓手,探索具有虹桥特色的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模式,推动形成智慧交通、智慧会展、智慧商务和智慧生活功能体系,打造智慧虹桥。

第五十四条(绿色低碳)

本市按照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推进商务区功能建设。

商务区管委会应当统筹指导海绵城市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按照绿色低碳要求指导能源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低碳能效运行管理平台,并拓展其覆盖面。支持商务区内建筑所有权人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第七章  服务与保障

第五十五条(用地支持)

本市在市级层面对商务区内重大项目土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按照中心城区建设标准,依据人口总量定位和产业功能定位,合理确定核心区域开发强度和容量。商务区鼓励工业、仓储、研发等产业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

实施商住用地动态调整机制,允许按照程序将商务区内已建低效商办楼宇改造为租赁住房。

商务区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分层赋权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在建设用地的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

第五十六条(专项发展资金)

本市设立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由市和四区两级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优化规划布局和区域功能,集聚高端产业和高端人才,完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生态环境和区域品质。

第五十七条(财政金融支持)

四区取得的商务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可以部分用于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优先用于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支持市级新设立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落户商务区。

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融资。商务区应当搭建项目资源对接平台,支持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各区对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中介费用予以适当补贴。

在商务区内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试行“贴现通”业务。

第五十八条(知识产权保护)

本市支持商务区在创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先行先试。本市为进口博览会等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全过程服务保障,在区域内探索更加精准、高效、便利的展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处置工作模式。

商务区鼓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为区域内企业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相关社会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为区域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侵权监测、风险预警、证据收集、评估定价、纠纷调解及维权援助等专业服务。

第五十九条(打造国际人才高地)

本市打造高水平的国际人才高地,建设虹桥国际商务人才港,通过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虹桥园等功能平台,吸引专业性、国际化、创新型人才集聚虹桥。

在商务区加强移民政策实践基地建设,开展国际人才管理创新,相关部门应当为境外高层次人才来华执业及交流合作提供签证、工作、居留、永久居留等便利,为外籍人才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服务、语言文化等各类移民融入服务。

商务区管委会可以推荐在商务区内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申请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同申请。推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应用,便于持证人在商务区居留、学习、工作。

第六十条(外籍人才服务)

符合条件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可以凭商务区出具的工作证明,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本市按照国家要求,逐步放开高水平医疗、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的外籍人员在商务区的从业限制,并为外籍人员在区域内居留、执业提供便利。

第六十一条(国际教育资源配置)

本市支持商务区引进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以及商务区功能定位的高等国际教育资源,开展机构、培训、师资等方面合作,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

商务区建设高质量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提供优质国际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六十二条(海内外优秀人才引入机制)

本市创造条件,吸引各类符合商务区功能定位的高层次人才。对商务区内用人单位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可以按照规定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第八章  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第六十三条(长三角区域协调)

本市在商务区建设服务长三角企业和项目的平台。商务区管委会协调商务区内长三角合作事项,依托贸易展示等功能性平台,推进长三角优质品牌在商务区集聚。

第六十四条(服务共享)

本市依托商务区推动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共享,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等事项领域,为长三角区域的各类市场主体联通国际提供便捷、可靠的服务。

市知识产权部门在商务区设立长三角企业商标受理窗口,向长三角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续展、变更、转让等服务。

注册在长三角地区并在商务区功能性平台备案的企业,其依法聘请或者雇佣的外籍人员,可以在本市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

第六十五条(“一核两带”会商机制)

本市与江苏省、浙江省建立“一核两带”规划编制的会商机制,促进“一核两带”的发展规划协同。规划的编制应当听取苏州市、嘉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六十六条(政务服务合作)

本市加强与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的合作交流,完善“跨省通办”工作机制,推进长三角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和数据资源共享,打造在商务区的高频优质场景应用。

第六十七条(专项投资基金)

本市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投资基金,主要用于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平台发展、公共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等投入。

第六十八条(长三角区域城市展示中心)

本市在商务区建设长三角区域城市展示中心,协调长三角各城市共同打造“虹桥国际会客厅”。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一核两带”的界定)

“一核”为商务区内涉及闵行区、长宁区、青浦区、嘉定区的相关区域,共151.4平方公里。

“两带”是以商务区为起点延伸的北向拓展带和南向拓展带。北向拓展带包括虹桥—长宁—嘉定—昆山—太仓—相城—苏州工业园区;南向拓展带包括虹桥—闵行—松江—金山—平湖—南湖—海盐—海宁。

第七十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您如果对《上海市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草案)》有什么意见或建议,也欢迎点击“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中的“微互动”,选择“法规征求意见”栏目,进入留言页面告诉我们。

聚焦全面提升北虹桥能级品质,区政协开展专题协商

sh001zf阅读(551)

9月26日下午,区政协召开第七届第四次常委会会议,聚焦全面提升北虹桥商务区能级品质,听取情况介绍,进行专题协商。区政协主席杨莉主持会议。

杨莉指出,北虹桥商务区是嘉定发展的“双引擎”之一,是嘉定下一阶段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动力源。区政协委员要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质效和城市品质提升等方面,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广谋良策、凝聚共识,提出更多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全面提升北虹桥能级品质、推动嘉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会上,副区长李峰从北虹桥商务区产业规划和布局、当前具体工作举措和下阶段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情况通报。

据介绍,今年以来,北虹桥商务区发挥战略引擎牵引作用,不断凝聚奋进之力,优化各类机制,破解各项难题,有力推动工作开展。年初北虹桥商务区将44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全力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区域“一区、一城、一湾”三大标杆性项目建设不断提质增效,取得新成效;蔚来国际总部、天瑞金、康德莱耗材等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不减,全面有序推进。

下阶段,北虹桥商务区将继续以“双引擎”行动为引领,全力推动北虹桥投资上规模、产业上能级、建设上水平,激活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区政协常委和委员代表先后围绕主题建言献策,提出“更多集聚要素资源,提升北虹桥区位优势和核心功能;打造总部经济高地,增强区域经济密度;坚持‘职住平衡’,提高产城融合水平;更加关注民生,完善配套公共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破解地区交通瓶颈”等意见建议。

区政协副主席陈宾、朱健民、徐锋、谢东升、周芳珍出席会议。

虹桥商务区写字楼招商网